員工福利
一、法定項目:
陪產檢及陪產假、育嬰假、生理假、育嬰室、哺乳室、有合作托兒中心、特別休假、勞退提撥金、勞保、健保、加班費
二、福利制度:
獎金類:全勤獎金、年節獎金、三節獎金
餐飲類:伙食津貼
交通類:上下班車資補助、員工停車位或停車補助
娛樂類:國內旅遊、國外旅遊
補助類:員工結婚補助、員工及眷屬喪葬補助、國內、外旅遊補助
三、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:
A.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、勞工退休金條例制定之退休辦法如下:
一.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:
1.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。
2.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。
3.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。
二.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公司得強制退休:
1.年滿六十五歲者。
2.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。
B.員工退休金給予標準如下:
1.適用勞動基準法前工作年資,其退休金給予標準,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;
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,依本公司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。
2.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(勞退舊制)之工作年資,其退休金給予標準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計給。
但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員工,
其身心障礙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,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。
3.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(勞退新制)規定之員工,本公司按月提繳其工資6%(不得低於6%)之金額至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。
【勞動基準法】:每月按法令規定之金額提撥退休準備金於台灣銀行退休專戶。
【勞工退休金條例】:為參加勞退新制員工,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%至勞保局之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。
四、其 他:
需穿著員工制服、員工在職教育訓練、良好升遷制度
